履行植树义务,共建美丽浙江
2017年6月13日,全国绿化委员会印发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根据办法规定,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分为造林绿化、抚育管护、自然保护、认种认养、设施修建、捐资捐物、志愿服务、其他形式等8类。
造林绿化
抚育管护
自然保护
认种认养
设施修建
捐资捐物
志愿服务
其他
劳动尽责
按公民劳动实际完成量折算。
2026.3.12上午,一市镇组织机关干部及联系接对单位等90余人至箬岙村山体公园及村道两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
3月12日上午9时镇机关干部及联系前童的局级单位约30人,在梁皇溪和白溪交汇处即柘湖杨村东进行题为"绿色靓前童,生态永赓续。”义务植树活动。
2026年3月12日上午,岔路镇组织机关干部及联系接对单位等100余人至梅花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
2026.3.12上午,黄坛镇组织机关干部及联系接对单位等100余人至后黄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
捐资尽责
捐款资金按照地方标准折算植树株数。
全区现有古树242株,近年来部分古树由于生长位置偏远、巡护检查不够及时等因素,出现生长不良,且存在局部树干腐烂空心、树干倾斜、病虫害危害等问题,亟需采取针对性的保护措施。本项目有利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古树保护,对加强海岛古树保护、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、共建共享生态文明,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。
项目旨在通过建设高标准油茶示范基地,为全县乃至全省,起到示范带头作用,快速推动油茶产业的发展。
实时捐款
尽责证书